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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片)
记者从湖北省政府新闻办2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近十年,该省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呈现“双下降”态势,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发生转折性变化。
湖北是中部地区重要生态屏障和长江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地,拥有三峡水库和丹江口水库。
近十年,湖北通过实施三峡库区生态综合治理、鄂西北山地和丹江口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、丹江口库区库滨带综合治理等一批重大工程,推进库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,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35平方公里。
然而,湖北水土流失面积“存量”依然较大。截止2022年底,该省水土流失面积达3.06万平方公里,占国土面积16.43%,是全国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。对此,湖北日前出台《关于加强新时代湖北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湖北将强化水土保持规划引领,完善各级水土保持规划,压实规划实施责任。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,建立预防保护制度,明确重点区域,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、修复重大工程。抓好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、系统治理,完善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,建设一批具有湖北地方特色的生态清洁小流域。此外,为遏制人为水土流失“增量”,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,实行差异化针对性精准监管,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到2025年,湖北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800平方公里,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120条,水土保持率提升到84.48%;到2035年,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000平方公里,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520条,水土保持率达到87.28%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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